员工犯错,老闆可以扣薪吗?
- 匿名
- 劳动法
- 2024-02-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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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中,管理者为了方便管理会制定许多奖惩规定,而惩戒中又以为常见的手段之一。当员工犯错时,雇主会用扣薪来警惕员工、希望藉此提升员工表现,例如迟到1分钟扣10元、请假倒扣500元、弄坏店里东西须赔偿,小编也常听闻劳工反映雇主任意扣薪水、公司订定的工作规则不合理。而这些规定究竟合不合法呢?
首先,雇主不能预设员工未来会出包,就预先扣发薪资当作违约金或赔偿费用来预防还没发生的损害(依劳基法§26规定),违者可处2至100万元!即便员工犯错,但因为(依劳基法§22Ⅱ规定),在责任归属、範围大小、金额多寡等还没确定前,雇主也不能擅自扣薪水作为补偿,否则可处9至45万元(注1)!
让我们透过下面2个情境来进一步了解:
上述案例是职场中较常见的小问题,然而,今天员工若是发生重大失误,例如损害公司昂贵财产、生产设备等(依民法§184Ⅰ规定),雇主都不能向其索赔吗?其实,多数法院认同雇主为了维持职场秩序,有权利对劳工实施惩戒,但因为涉及到劳工的权益,因此雇主必须在劳动契约中约定好,并注意惩处的合理妥当性,才可向法院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注3),但也要留意工作规则的订定,不能违反法令强制或禁止规定。
和工作有关的规範,一定要在员工到职前就说清楚,用书面公告是最建议的方式,但订定的规定首要为合法,雇主若基于方便管理角度,制定过于严苛、不合理的规定,可能也会吓跑新员工。在制定员工守则时,小编建议企业主们不妨多打听其他企业的作法,也可听听员工们的反馈意见,合情合理的内容才能让员工信服并愿意久任啊!(我想你还喜欢:当下属犯错出包,身为主管的你该怎做才能更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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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参考劳委会82年11月16日台劳动二字第62018号函、劳委会89年7月28日台劳动二字第0031343号函
注2:请参考劳动条3字第1040132417号书函
注3:请参考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重劳诉字第2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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