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类人员元旦须强制打完2剂!劳工不配合施打,雇主拒绝上班、开除合法吗?
- 匿名
- 劳动法
- 2024-01-22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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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全台第2剂疫苗覆盖率已达6成,但国际间又传出Omicron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确认案例,为了提升国人的对外来病毒防护力,中央疫情指挥中心指定特定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在明年(2022年)元旦强制完成接种COVID-19疫苗第2剂,如果这些从业人员若没打疫苗,还能去上班吗?受僱劳工未配合施打第2剂,雇主可以直接开除吗?以下透过3点带你了解。
一、39类场所工作人员须接种第2剂,明年元旦强制实施
明年(2022年)1月1日起,以下四大场所的工作人员、从业人员都被规範要接种2剂疫苗并且满14天才能进去工作(详细可参考防疫指引),也就是这些从业人员必须在今年(2021年)12月17日前接种完疫苗第2剂,才不会影响您的工作权益!
1、教育部:包含高中以下学校、幼儿园、补习班、社区大学、游泳池等。
2、经济部:包含KTV、桌邮电、酒吧、舞厅、婚宴场所、美容美体按摩店、展览馆等。
3、劳动部:包含职业训练场所。
4、卫福部:包含托婴中心、亲子馆、国术馆等工作人员。
此外,还有公费疫苗接种对象第1、2、3、7类(详细可参考CDC官方清单),也被列入须在12月17日须完成第2剂疫苗接种对象,包含,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员被视为高风险接触人员,或是政府指定须维持防疫量能、社会运作的工作者。
二、劳工来不及接种,无法上班怎么办?劳动部:劳资协商
劳动部表示,目前多数人已接种完第1剂,较多人再等待第2剂,因此劳工如果在上述事业场所服务而来不及接种,导致无法上班,建议雇主应和劳工协商这段期间的薪水发给方式、以及提供劳务方式。然而,医师若有开立证明不建议施打,又或者劳工因为个人因素无法施打,也可提供每周1次抗原快筛或PCR检验阴性证明,就能进厂工作。因此,如果员工有提供阴性证明,雇主就不能拒绝劳工进入上班。
另外,如果是新进人员因来不及接种2剂疫苗及满14天,也可提供自费3日内抗原快筛或PCR检验阴性证明,就能进事业场所工作。
三、员工不配合接种,雇主可以开除吗?劳动部:应符合解僱最后手段
目前有未接种疫苗的劳工询问,如果在上述场所工作,是否会因为未接种疫苗而被资遣?对此劳动部也表示,雇主应先行了解员工不能接种疫苗原因,先採取调动职务、工作场所,或远距上班、在家工作等方式替代原有工作方式,或协商留职停薪方式,若真的都无法调整,符合,才能用无法胜任工作为理由劳工(劳基法第11条第5款规定)。
最后,小编也要提醒以上事业场所的雇主、人资们,赶紧调查员工的疫苗施打情形,并提醒符合对象的可尽快前往施打,若因特殊情形无法配合打疫苗,也应先了解劳工的困难处,并理性沟通协调出最合适的替代作法,别因此伤了和气!(我想你还喜欢:雇主要求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才能上班?疫情间的3个劳资问题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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