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遣费、预告期怎么算?被资遣和解僱哪里有差?劳工同意雇主合法资遣恐丧失权益
-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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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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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遣和解僱都是雇主终止劳动契约的一种手段,但哪里不同呢?按照台湾《劳基法》规定,要进行资遣和解僱员工时都必要的法定程序,也就是说雇主必须先符合相对应的法规才能合法开除你,因无论是或,劳工必须被清楚交代被开除的原因是否合理。且资遣(或解僱)后续也有应尽的义务和流程,当雇主没有按照法规走,也就是违法解僱(或资遣)时,劳工就能向当地劳工局申诉。
台湾疫情严重时,指挥中心曾在2021年宣布三级警戒延长,当时就有网友在脸书《爆废公社》发文表示,朋友老闆决定而崩溃哭了,掀起网友们的讨论!疫情严峻造成公司、店家经营困难,迫使必须缩编人力而开除员工。
然而,雇主随意fire人没有问题吗?员工有哪些权益可争取?事实上,雇主在开除员工时必须履行对应的法定义务,下面将用一案例及图表详细说明资遣和解僱的差异。
一、资遣或解僱员工必须符合法令要件
依照《劳基法》规定,雇主如果要终止劳动契约(资遣或解僱)都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定事由(如下图),意思是雇主如果没有符合的事由就终止契约的话,就不具备效力。再来,因为法令并没有规定劳雇双方不能合意资遣,因此若有这样的情形发生,实务上通常也会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同意双方终止劳动契约(依民法§153Ⅰ规定)(注1)。但对劳工朋友来说,若非真心想离职或还需要工作有稳定的薪资收入,必须思考清楚以免反悔。
二、劳基法中的资遣、解僱规定内容是什么?被雇主开除前务必先学会
《劳基法》第11条、第13条但书及第20条都有相关规定,指的是劳雇双方无法继续劳动契约,但非劳工造成的结果不可归责劳工,因此雇主必须依法依法事先预告劳工才能终止劳动契约,并付给员工资遣费,规定内容如下:
● 劳基法第11条:
一、歇业或转让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 劳基法第 13 条:
劳工在第五十条规定之停止工作期间或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医疗期间,雇主不得终止契约。但雇主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业不能继续,经报主管机关核定者,不在此限。
● 劳基法第 20 条:
事业单位改组或转让时,除新旧雇主商定留用之劳工外,其余劳工应依第十六条规定期间预告终止契约,并应依第十七条规定发给劳工资遣费。其留用劳工之工作年资,应由新雇主继续予以承认。
《劳基法》第12条为相关规定,指的是因为劳工的因素,导致雇主必须中止劳动契约,也因为是劳工的因素造成,因此雇主可以不用预告就终止劳动契约,并且不用付资遣费,规定如下:
● 劳基法第12条:
一、于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或者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行之宣告确定,而未喻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四、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定,情节重大者。
五、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露雇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祕密,至雇主受有损害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雇主开除劳工在一般情况下必须符合以上任一条规定,但如果劳工有特殊身分或状况,例如为发生职灾的劳工或是怀孕劳工,基于特殊保护原则有其他法令规定,也不一定适用以上规定,因此开除员工雇主必须留意众多法令规定并谨慎执行。
回到上面的情境範例,B老闆受到疫情影响虽仍可继续营业,但必须开除部分外场员工,原则上较适用劳基法§11(2)。然而,实际上能不能依照上面的事由资遣,还是要视个案状况来决定,假使员工在产假或职灾医疗期间等,因为有保护条款(劳基法§13),是不能资遣的。
再来要注意的事,实务上认定劳基法§11(2)中的,指的是入不敷出,通常会用资产负债或财务报告作为证明,而指的是缩小範围、减少生产能量、撤裁销售门市等,通常会看企业实际经营的业务状况,但都必须符合事实才可终止劳动契约(注2)。另外,劳基法§11(3)中指的,一般而言是企业外部发生异于寻常且人力无法抗拒的事情,像是自然事件如地震、颱风,或人为事件如法律修改等(注3)。
二、雇主资遣、解僱员工时应尽7大义务一览表
当确认终止劳动契约是符合法令要件后,雇主还有哪些义务需遵守?劳工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呢?可以对照下表来看:
1、预告期
资遣员工时必须提前预告,也就是说公司必须事先通知员工资遣事实,预告期天数按劳基法§16规定,依员工年资有不同的天数:
● 任职3个月以上、未满1年:10天预告期。
● 任职1年以上、未满3年:20天预告期。
● 任职满3年以上:30天预告期。
2、预告期间工资
如果没有按照第1点预告期规定事先预告员工,就必须发给员工预告期间的薪水。预告期工资详细算法可参考《518职场熊报》先前文章:预告期工资、天数如何计算?劳动部规定最新算法:雇主须择优给予。
3、带薪求职假
员工在离职前每7天有2天带薪求职假。
4、离职证明书(服务证明书)
无论是资遣或解僱,按劳基法§19规定,员工离职时可要求雇主发给离职证明书,雇主不得拒绝。
5、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按就保法§11Ⅲ及就保法§25Ⅲ规定,雇主须提供给员工非自愿离职证明书,让员工能申请失业给付。
6、资遣费
雇主应在员工离职30日内发给资遣费。旧制资遣费是依劳基法§17规定,新制资遣费则是依劳退条例§12规定来计算,劳工工作每满一年,可拿到,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算,最多发给6个月平均工资,且雇主最晚须在终止劳动契约后30天内发给员工资遣费。你也可以直接上劳动部官方网站进行试算。
7、资遣通报、大量解僱须提报解僱计画书
员工离职前10天,雇主须向当地主管机关通报,而如果员工到职不满10天,可在员工离职3日内补通报(依就服法§33规定)。公司如果有符合大量解僱劳工保护法§2的其中一种情况,则必须在解僱60天前,将解僱计画书通知主管机关、劳工等相关人员并公告(依大量解僱劳工保护法§4规定)。
回到案例说明,B老闆较有可能运用资遣的方式和员工终止劳动契约,而要合法资遣劳工,法律也有课予雇主相关的义务,因此,B老闆需要再完成上图资遣栏位应尽的义务,才算是走完合法的资遣程序喔!
资遣和解僱哪里有差?有无对劳工影响最大
资遣和解僱哪里有差,对劳工朋友而言最大的差别就是有无和的差异。
资遣费由雇主发给,算是劳工被离职的补偿金,为了帮助劳工在失业寻找下一份工作期间能有一些金钱来救济生活。
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原则上也是由雇主发给,因此被资遣时务必记得向雇主申请,提供如果雇主不愿意开立,劳工也可以向工作所在地劳工局提出申请。非自愿离职证明书是让的劳工能在还没找到下一份工作时,可向当地公立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补助金)或(包含职训课程和补助津贴)的证明文件之一,因此有无开立这份文件会影响你的能否申请这些政府补助/服务的权益。失业劳工可择一选择领取失业补助金,或参加政府举办的各种职业训练课程,若选择参加职训课程,能同时上课和取津贴。
雇主在开除员工前务必清楚相关法令规定,以免违法还可能吃上官司,当确定资遣或解僱员工时,也能和员工好好面谈并完成后续程序,善尽雇主最后的义务。(我想您还喜欢:资遣和解僱哪里有差?一张图让你轻鬆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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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参考106年7月26日最高法院台上字第1209号民事判决
注2:请参考109 年 03 月 05 日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劳诉字第 164 号民事判决
注3:请参考96年5月18日台湾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95 年劳诉字第 59 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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