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满3个月离职…他第一次打工被店家要求缴教学费 网友:直接检举
-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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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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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联合新闻网综合报导 由联合新闻网授权转载
现在的年轻学子,为减轻父母亲的负担,上大学后都会找寻打工的机会,除了提前累积工作经验,也可以赚取自己的零用钱。有一位男网友最近找到一家有打工机会的饮料店,面谈时,店长曾让原PO看一张纸,上面写着“离职要在前一个月提出,未满3个月还要缴教学费”。
现在原PO工作未满3个月想离职,想到要缴学费的事不知怎么办,想问问其他打工的人有遇到这种情况吗?都是怎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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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贴文说明,到饮料店打工第一天,店内完全没有开冷气,这种酷热天气不开冷气,真的无法工作。而饮料店工作是完全没办法中途停下来休息的, 每天搞的又忙又累,很想离职,但店长却说排好班了,不行离职。这他能理解,但他怕就算结束了已排班的工作,店长也不让他离职。
原PO对第一次打工就踩雷,觉得很无奈,“我真的受不了这个工作了,我第一天就差点被热死在店里”。他很想赶快结束这个工作,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网友看完贴文后,许多人建议原PO“直接检举了”、“直接离职,他要你付教学费就检举”、“教学费,这哪门子规定,法律有说他可以这样搞吗,就是欠举报嘛”。同样有网友觉得缴学费这件事不可思议,“跟店长说缴学费这件事,你要先问一下劳工局”、“饮料店还收教学费?快笑死,直接书面提离职走人,他敢告你吗?”
有网友说翻阅劳基法最準,也可以去地方劳动局柜台询问。有过相类似经验的人表示,“我大一也是这样笨啦,他们都欺负年轻人,我可以到劳动局帮你处理,在我公司附近而已”、“劳基法看一下,最好存证罚钱”、“我们店也是不给开冷气,室内都34度了,最近也考虑离职,但当初也是签了离职需要一个月前提的合约书,下个月的班也排好了”。
这则贴文引出专业人士回应:
1.未满三个月,不需要预告离职;满3年,才需要预告离职一个月,所以老闆说你要预告离职一个月单纯骗你不懂。
2.聘人、教人本就属于老闆的隐藏成本,你根本不需要负担,劳基法有特别明定的才需要赔偿(像是那种很明显是因为你的疏失而损害的东西),所以缴学费不合理。
3.根据第一点,老闆就算排班,但你还是可以直接离职,但就是比较靠北的行为,但是完全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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