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员工还是委外人力好?3点看懂承揽和僱佣权益差异
- 匿名
- 职场学习
- 2024-02-0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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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有许多工作事务需要靠人力完成,这时候雇主必须衡量,究竟是要请人还是将工作外包就好。将业务外包虽然可以节省人事成本与管理责任,然而,近来有许多公司因误用或滥用承揽契约,导致解除契约时和承揽人发生纠纷。而雇主和接案者通常会发生争议的情况,也大多和有关,诉讼结果若是僱佣关係,公司就必须负担大笔的资遣费、退休金、甚至加班费,因此在开始决定用人时,决定签订何种契约就十分重要。
然而,选择或选择,雇主要负担的成本究竟有哪些差别?对劳动者而言,选择到一间公司上班或承揽工作,权益保障又有何不同?以下透过三点向大家说明两者权益差异,并一併列出常被误用为承揽契约的例子,提醒您避免踩雷。
一、签订承揽VS僱佣(劳动)契约,各项权益保障比较(适用法令、劳健保规定等)
我们可以透过下面这张表来了解公司选择将业务外包和聘请员工须担负的责任差异:
从上表可以明显看出,公司选择员工,投入的心力较多、应负的责任也较大。僱用员工,因双方属于僱佣关係,雇主必须遵守基本工资、一例一休、每月给付工资、付给加班费等规定,也要帮受僱员工投保劳健保、提拨劳退金。
反之,承揽人不是公司的劳工,此时企业不受劳基法的规範,也没有义务帮承揽人投保劳健保、提拨劳退金,只要承揽人完成约定的工作就可以获得报酬。而承揽工作的自然人可以用自营作业或无一定雇主身分到职业工会加保,又或是投保商业保险,当意外发生时就能请领保险、转嫁风险。另外,报酬给付的方式,只要完成约定的工作,企业就要给付报酬给承揽人,并不需要每月支付。
二、常见误用、包装为承揽契约的职业
有关承揽和僱佣契约认定的争议,大家熟知的是美食外送平台和近日的直播主认定案,劳动部也因此订了劳动契约认定指导原则供企业主参考。而实务上还有哪些职业型态常因此有争议,甚至成为呢?以下举四种常见较自由的工作者,但雇主如果有下列要求,都可能因涉及,应约定劳动契约会比较恰当。
(一) 业务员/销售员
1.规定要固定进办公室开早会。
2.需要接受公司业绩考核奖惩。
3.指定合作的客户。
4.要求签署人事保证书。
5.限制配偶或亲属不能在其他保险公司工作。
6.约定给付报酬方式为。
(二) 按摩师
1.要求没客人时须随时待命。
2.规範服装仪容须符合公司标準。
3.约定不能去其他店任职。
4.规定须参加公司的教育训练课程、培训。
5.要求客人多时须配合加班。
(三)美髮师/美甲师/美睫师/美容美体师
1.约束这些从业人员的工作地点、出勤时间、迟到要扣薪。
2.要求须使用公司指定的材料、设备、工具。
3.要求做公司指定的造型、业绩达成才能领到相对奖金。
4.要求帮忙贩卖公司的产品、会员卡、礼品卡、票券。
5.指定工作时须穿着公司制服。
(四) 补习班老师
1.须遵守补习班规定排课。
2.须求支援其他分校接课。
3.指定必须使用补习班教具授课。
4.约定临时请假不能委託其他人代课。
5.规定不得在外兼课。
6.要求不能休假,请假要扣钱。
另外,也要提醒雇主们,目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于契约的认定通常会从宽,提供劳务人只要有一两项符合从属性,就容易被认定为劳动契约(僱佣关係),即便一开始有签订承揽契约,还是会依照认定。
三、我是自营作业者没有开公司,可以将工作委外吗?(自然人承揽)
随着时代变迁、行业多元化,各项产业也趋向专业化、分工越细,加上朝九晚五的工作型态已不再是大家嚮往的,许多劳动者纷纷投入自由、弹性的接案工作,或选择斜槓、微型创业,有付出劳务需求者就产生供应劳务需求者,衍生游走法律边缘的争议。
并非只有成立公司行号才能将工作委外出去,有许多开始经营事业是从个人接案开始,也就是用个人业主的名义开业,后续因为接案忙不过来、人手不足等原因,才又陆续找了人手帮忙、发给薪水,常见的情形像是个人工作室、文创工作者、装潢工程行、代购代送服务等。
姑且不论个人后续是否办理工商登记,但这位找来的人手,究竟是劳工还是承揽人?回到承揽和僱佣关係的认定方式,如果双方并没有老闆、员工的从属概念,其实就可以运用承揽方式约定完成工作给钱;然而,只要一涉及,行业别又适用劳基法,则请来的人手就应该视作,应享有法令规定下的劳工权利。
和的认定常处在灰色地带,其实有些企业并非故意以身试法,而是不了解劳动法令规定,因此更应该好好了解法令规定来避免事后被究责、求偿。而选择僱用员工或将工作外包其实各有好坏,建议雇主们在决定用人前可以多加衡量评估,若只在乎工作的成品与结果,把工作外包给人完成,很多事情就不能过度规範与要求,也建议可以事先立好书面契约来避免后续争议。(我想你还喜欢:和员工签承揽契约有效吗?不懂这3点小心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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