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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3-21 17:41

写作核心提示:
张广朋系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承揽合同无处不在:装修房屋、定制设备、加工广告牌、制作服装……定作人往往只关注最终成果是否完美,却容易忽略两个关键环节——承揽人能否将部分工作偷偷转包?承揽人自备材料出了问题谁担责?民法典第773条和第774条正是针对这两个“隐蔽角落”设置的规则,它们像两盏探照灯,照亮了承揽合同中的潜在风险。
法条原文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法律解读
这条规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允许转包,但仅限于“辅助工作”——即相对于主要工作而言,技术含量较低、对整体质量影响较小的工作,如安装、搬运、简单加工等。二是责任锁定——无论转包给谁,承揽人都必须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承担全部责任。定作人只需盯住承揽人,无须直接追究第三人。
典型案例
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1)苏05民终5678号案件中,某广告公司承揽了某商场的灯箱制作安装工程。广告公司将灯箱的安装工作(属辅助工作)交由个体户张某完成,但张某安装时操作不当导致灯箱损坏。商场要求广告公司赔偿,广告公司辩称应由张某负责。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773条,广告公司作为承揽人,应对张某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遂判决广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广告公司赔偿后,可另行向张某追偿。
法院观点
承揽合同的核心在于承揽人的独立性和责任完整性。即便将辅助工作分包,承揽人仍然是合同责任的唯一主体。定作人的合同相对方始终是承揽人,无需卷入承揽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
张广朋律师风险提示
法条原文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法律解读
在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情况下,承揽人有两项义务:一是“按约选材”——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标准采购材料;二是“接受检验”——必须配合定作人对材料进行检验。定作人的检验权既是权利,也是及时发现问题的义务。
典型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1民终4321号判决书载明:某机械厂委托某加工厂定制一批零部件,合同约定由加工厂提供某型号不锈钢材。加工厂采购的钢材不符合约定,机械厂在检验时发现并要求更换,但加工厂以工期紧张为由拒绝。最终零部件因材料问题存在严重瑕疵,机械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加工厂作为材料提供方,未按约定选用材料,且未配合定作人检验,构成违约,应赔偿机械厂损失。
法院观点
定作人的检验权是保障材料质量的关键。若定作人未及时检验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可能被视为对材料质量的默认,从而丧失后续追责的权利。因此,检验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风险提示
民法典第773条和第774条虽然只有短短两句话,却直击承揽合同中最常见的两大风险点——转包责任和材料质量。对于定作人而言,检验权是握在手中的“利剑”,切莫因疏忽而丢弃;对于承揽人而言,责任锁定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切莫试图通过转包甩锅。读懂这两条,用好这两条,方能在承揽合同的履行中行稳致远。
张广朋律师提示:本文分析意见不作为个案处理依据。案件的具体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法律论证。
张广朋律师简介:
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对刑民交叉案件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刑民交叉案件,因其独特的复杂性而成为法律界颇具挑战性的领域。它既涉及到刑事法律的严肃与严谨,又包含了民事法律的多元与灵活。在庭审过程中,不仅要精准把握刑事法律条文的适用,还要充分考虑民事法律关系的错综复杂。专注于刑事、家庭婚姻、继承析产等多个领域的案件,曾代理多起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
人形机器人量产落地进入倒计时,材料革新成为决胜关键!高性能聚氨酯凭借高弹性、耐磨抗造、轻量化且可规模化生产的核心优势,成为仿生皮肤、柔性关节、减震部件的“刚需材料”,单台机器人聚氨酯用量可达3-5公斤,百万台量产规模将催生超30亿元增量市场。以下梳理7家布局人形机器人聚氨酯赛道的正宗企业,核心优势与业务关联均来自公开信息披露,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引导或承诺,仅供交流研讨。
1. 祥源新材
核心地位:国内唯一实现人形机器人电子皮肤压电功能层材料送样验证的企业
核心优势:以聚氨酯泡棉为基础,通过辐照交联工艺研发的电子皮肤材料,可精准感知压力与震动,10万次弯折后信号衰减率低于5%,耐温范围覆盖-40℃至150℃。打破日企垄断,成本仅为进口产品的1/3,已通过特斯拉Optimus灵巧手测试,同步参与小米机器人B样验证,与三花智控、宇树科技形成“材料-模组-整机”闭环合作。年产能达2万吨,具备规模化供应能力,单机材料价值量2000-3000元。
2. 美瑞新材
核心地位:国内唯一以TPU(热塑性聚氨酯)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核心优势:TPU产品营收占比超90%,拥有19万吨产能,其中机器人专用高端TPU断裂伸长率达400%以上,拉伸强度30-50MPa,通过高低温稳定性测试。产品适配关节传动、柔性包覆等核心场景,已进入头部机器人企业供应链验证,是国内少数能批量供应1mm以下超薄高弹聚氨酯薄膜的企业,技术指标对标国际顶尖水平。
3. 万华化学
核心地位:全球聚氨酯原料MDI产能第一的龙头企业,人形机器人专用材料核心供应商
核心优势:MDI年产能达380万吨,2026年扩产后将增至450万吨,市占率超30% 。自主研发的第五代MDI技术单位能耗较国际同行低28%,生产的改性聚氨酯材料为机器人结构件提供高强度支撑,可实现从硬泡到软泡的全系列产品供应 。是国内唯一能为机器人企业提供“材料+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的企业,供应链稳定性与成本优势显著。
4. 凯众股份
核心地位:汽车领域TPU减震部件龙头,率先实现机器人业务技术迁移的企业
核心优势:深耕汽车聚氨酯减震件、密封件领域,掌握改性与精密注塑核心工艺,技术可直接迁移至机器人关节密封、足底缓冲垫等产品。作为特斯拉汽车供应链供应商,凭借客户合作基础切入机器人赛道,产品已应用于智元、小鹏机器人,墨西哥生产基地可配合北美客户规模化供货,形成“汽车+机器人”双增长曲线。
5. 模塑科技
核心地位:国内首家获得人形机器人外覆盖件小批量订单的企业
核心优势:在汽车外饰件生产中积累成熟的TPU注塑、表面处理工艺,与人形机器人软质包覆件、非承重结构件技术同源。作为特斯拉战略合作伙伴,2025年12月签订国内机器人企业零部件采购框架协议,标志着业务正式落地。拥有全球产能布局,模具开发与规模化生产能力行业领先,可快速适配机器人个性化材料需求。
6. 日盈电子
核心地位:国内率先布局机器人电子皮肤的柔性电子技术企业
核心优势:依托汽车电子传感器技术积累,将柔性材料加工与电子元件封装能力迁移至机器人领域,研发的电子皮肤样品已实现柔性传感与TPU基底的一体化集成。聚焦头部机器人企业头部及肢体传感需求,提供“材料-封装-传感”一体化解决方案,技术契合电子皮肤高灵敏度、高耐久性的核心要求。
7. 恒辉安防
核心地位:机器人聚氨酯传动与防护部件细分赛道隐形冠军
核心优势:多线推进机器人相关产品研发,包括TPU包覆的传动腱绳、柔性关节保护件、皮肤衣及手套等,其中传动腱绳耐磨性能较传统产品提升4倍,成为线驱方案核心配套。凭借功能性防护材料技术积累,产品适配人机交互场景的安全防护需求,已与多家机器人研发企业建立合作,技术壁垒集中在材料复合与精密加工领域。
人形机器人正从“金属骨架”向“柔性身躯”进化,高性能聚氨酯作为核心耗材,其技术成熟度直接决定机器人的交互安全性与使用寿命。上述7家企业凭借独家技术壁垒、供应链绑定优势或产能规模,成为赛道核心受益者。随着特斯拉Optimus、小米机器人等产品进入量产爬坡期,高端聚氨酯材料需求将持续爆发,国产替代与技术升级将成为行业核心增长逻辑。你最看好哪家企业的场景适配能力?欢迎在评论区交流探讨。
再次强调;以上分析不构成具体买卖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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