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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抓药读后感》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6-02-02 22:56

如何写《抓药读后感》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抓药”的读后感,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事项,才能让文章内容充实、情感真挚、结构清晰:
"1. 明确“抓药”的含义与背景:"
"理解核心概念:" “抓药”不仅仅是去药店取药那么简单,它蕴含着更深的文化、历史和情感意义。它可能涉及到: "传统中医药文化:" 中药材的辨识、药师的技艺、汤药的熬制过程等。 "家庭与健康:" 父母的关爱、病痛时的依赖、对健康的关注。 "特定文学作品:" 如果“抓药”是某本书、某个故事或某个角色的核心情节或象征,你需要首先理解这个背景。 "个人经历:" 结合自己或身边人的真实经历,让读后感更具真情实感。 "界定范围:" 你的读后感是针对哪本书、哪篇文章、哪个故事里的“抓药”?还是泛指你观察到的、体验到的“抓药”现象?要开门见山,明确你的写作对象。
"2. 深入分析“抓药”相关内容:"
"情节梳理:" 如果是读文学作品,要简明扼要地概括与“抓药”相关的情节,突出重点,不要过多复述原文。 "细节品味:"

闲言两语—抢药有感

大疫三年终有时,近日与友闲聊,喜疫情阴霾将消散,守得云开见月明,忆苦思甜,竟生有戚戚然之意;但谈起屯药备患之艰辛,友每每感慨得之不易,其不忿又溢于言表,偌大国家竟儿戏如此。回家整理药箱,看着这些花花绿绿外包装的家庭用药,遥想起儿时接触中医药的经历。

只记得是小学时期,具体几年级是记不得了。某日放学归来,见家中长辈齐聚一堂,席间有陌生老者一人,中等身材,花白头发,阔面长脸,高鼻大眼,与族人容貌相近。家人介绍得知,乃爷爷的兄长,按照我这儿习俗,应称其为大爷爷,早年间闯关东,儿孙满堂后有了落叶归根之心,遂有此归家之行,亦有帮扶自己胞弟一家之意,想要将自己的中医医术找个后辈继承衣钵。

大爷爷被安顿于祖宅一屋独居,毗邻我家,故与老人经常接触,老人虽近古稀,依然精神矍铄,双目炯炯,颇具威严;只是觉得性格太古板,不喜与孙辈戏玩。但我依然愿意常他那儿玩,只因其房间总能找到一些好玩的东西。药碾、药铡、药捣、火罐之类家什总要上手侍弄,针灸、注射器、手术刀之类却要避而远之,其实我更感兴趣的是架子上一个个袋子里装的药材,老人手书的药材名牌如演武场上等待校阅的士兵伫立于橱柜。见各类中草药如干柴枯枝般,心想不过尔尔,亏得起的名字还是很好听,诸如杜仲、茯苓、五味子、当归、桔梗等等。

得益于此,认识了很多的字。偶尔问及某药所治何疾,老人兴致所至会搪塞我几句。但见我二叔问及,必当谆谆嘱咐,惟恐有所遗漏。伯侄二人亦是师徒二人,授医期间倒是毫不避讳在场的我,当然我对这些内容也不太感兴趣。我比较感兴趣的是采药,也是我能亲身参与的比较有趣的事了。采药一般都是周末的清晨,五点左右出发,挑一些羊肠小路步行上山,拣比较僻静的地方为目的地,爷孙二人,一路上言语甚少,通常是老人指示,我采出,这个过程不消我询问,便会告诉药材是什么,部分效用等。看着篓子里这些不起眼的植物,没想到身边竟有如此多的中药材,第一次认识了柴胡、防风、半夏、地丁、石花、半枝莲等等。其实我最喜欢的是捉全蝎,起火烧油祭五脏庙,如今这种美味在烧烤摊上再也吃不出当年的滋味了。

从大爷爷回乡后,家里就热闹起来,隔三岔五就能见到一些陌生人,都是来瞧病的,人生百态,形形色色。老人行医,不收诊金,有一些真的只是来看看,便再也没来;有些人拿到方子后就不再回诊;家里人不解,何以如此耗费心神竟然慷慨如此。用老人的话说就是,诊病即诊人。有求而来,当认真看。至于信与不信,且随他去吧。对于药方,用于此人尚可,用于他人缪矣。如今在工作中发现确实如此,医患双方交流过程中建立信任,倘如不信某医生,恐怕是真的瞧不好病的。


老人深居简出,除却帮人瞧病,几不与人交往,只有友人几位常来喝茶,得空我便做那烧水童子,听老人们谈起他们儿时的趣事、过往的种种经历;小小年纪的我如听评书,乐在其中。后来听得多了,还有家人的一些言语中,对他有了大概的了解。大爷爷民国年间生人,读过私塾,后来知道常来喝茶的几位便有他的私塾先生。解放战争时跟长辈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少年,决绝的跟着革命队伍走了,因为年纪小,只有十五六岁吧,并且长得也很帅气机灵,被首长留在身边,做了警卫员,后面在部队学习医术,至于师从无法考证了,此后兼任了领导的卫生员,革命成功后,领导担任某地父母官,大爷爷也一路跟随,后来成为一院之长。至于为何北上东北,至今我也未明其因,但有一件事可以管中窥豹。据称文革那个特殊时期,村里的红卫兵专门去东北找到他所在屯子,揭发其在老家有命案在身。那个疯狂的年代其受到何种对待我们无法想象了,正值壮年的他此后便长期服用高血压药物。

后来家里有人问过他这个事情,老人倒不避讳,坦言当时开过枪,但没有杀此人,类似于入伍投名状云云。以其不苟的性格来讲,要么不说,既然讲出来断不遮遮掩掩。联想之前采药都是挑拣僻静小路,平时深居简出,并且来瞧病的以外村人为主,不难想象,当年受的伤害之深,有些事情不是放下了,而是不愿再拿起。

得益于老人医术精湛,对于中医至今从未有信心不足之虞。老人非常注意个人形象,每天都把自己收拾的干净利落,坐诊时,病患先大概说一下哪里不舒服,然后就是号脉,这时候房间里都是沉默的,可谓落针可闻,号完脉后,老人会把脉象讲一讲,当然是给他的弟子听的,偶尔也会让二叔上手再验证一下,具体给病患讲就是五脏六腑之类哪个部位有什么问题,因先前病患只是大概说哪个地方不舒服,老人讲这些再结合病患的来验证一下症候,最后就是开方抓药。对方不想在这儿取药就让其拿着药方去外面药方抓药,这样通常都是分文不取,大部分病患都会再来送一些东西作为酬谢,鸡鸭鱼肉、时令鲜果皆有。无人叨扰时,老人每天都会看医书,看似一件小事,天天坚持就太难了。

观于沧海者难为水,现今也从事医疗行业多年,但见到的中医与建国前后那一代人的精神面貌相去甚远,或照本宣科,或自以为是,潜心治学者寥寥。事情终究是人做,某个行业的式微总要找找人的原因。老人对于西医一直是褒扬的态度,这一点值得深思。其回乡没多久便言自己应已患有膀胱结石,亲手配药服用, 果然从尿道排出几颗小米粒般结石,后面几日一直未能排出,叹曰应是结石较大,果断去医院手术取出,果然如其所言,未排者大小类高粱米般。老人对于病人会根据情况及时劝其医院西医就诊,特别是一些肿瘤患者,如患者一再坚持要保守治疗才会为其诊治。曾有一癌症重患,术后依然不见起色,求于老人,其家人得鸡蛋一枚带走,后来得知是已经回天乏术,老人拗不过家属得哀求,才给了一味儿亲手炮制的药,竟是用含大毒的斑蝥入药,而今见惯了医闹的我不得不为当时得老人捏了一把汗,亦佩服其艺高人胆大。倘若服用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对中医西医的孰好孰坏,印象于他们这一代人好像没有这个争论,现在网上争执的比较多,笔者在这里也就不做赘述了,单说一点用好坏来区分某一事物,已然狭隘。至于谁更科学,更是两方谈天说地。中医本来就不是科学,所谓医巫不分家,亲眼见过有所谓“吓丢魂”的孩子被父母带来就诊,这类孩子通常是精神萎靡、发烧胡言乱语,退烧针药用过后还是不见效果;老人还是号脉,然后告诉父母是否“丢魂”,至于在哪儿丢的这个是号不出来的。我也是在旁听他给二叔讲解脉象才得知,丢魂的人脉象和正常人不一样的。

上次非典疫情,老人还健在,而今这次疫情已然物是人非。疫情过去了吗,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吧,过去已过去,未来还未来,共勉!

血里藏着的人间: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合上《许三观卖血记》时,窗外的天刚擦黑,风裹着傍晚的凉吹进来,指尖好像还沾着书页里透出来的涩——那是许三观每次挽起袖子时,胳膊上血管里涌着的热乎气,也是一个普通人在日子的沟沟坎坎里,用最实在的“血”扛着一个家的重量。余华的字没什么花架子,就像邻家大爷说话,平平淡淡的,却能慢慢勾着你往心里去,看见那些藏在血里的难,还有难里裹着的暖。

许三观这一辈子,好像就没绕开“卖血”这事儿。头一回去卖血,是跟着村里老陈他们去的,就想证明自己身子骨硬实,不像个软蛋。攥着卖血换来的三十五块钱,他走在县城的街上,脚都轻了,心里琢磨着这钱能给家里添点啥。后来许玉兰出了事,要赎身,他没咋犹豫就又去了血站,把钱往老板桌上一拍,那眼神里的劲儿,不是逞能,是觉得“我是男人,得护着媳妇”。再到一乐跟人打架要赔钱,二乐生病要抓药,家里但凡有点塌天的事儿,许三观最先想的,从来都是自己胳膊里的血。在他眼里,那血不是啥金贵的命根子,是能换钱、能救急的“硬东西”,是他这个没读过书、没大本事的人,能给家里人最直接的靠山。

最让人心里发揪的,是许三观老了以后那次“卖血”。那时候他头发都白透了,腰也直不起来,去医院里,医生捏着他干瘦的胳膊摇头:“血太稀了,没人要。”他不死心啊,揣了两个凉馒头,从这个医院走到那个医院,从县城走到乡下,走一步喘口气,脑子里却翻来覆去地想事儿:想一乐小时候跟在他屁股后面喊“爹”,想许玉兰在灶台边熬粥,粥香飘满整个小屋,想过年的时候一家人挤在炕上,孩子们抢着吃饺子。他哪是真要卖血啊,是实在没辙了,习惯性地想抓点啥,可他这辈子,能抓的好像就只有自己的血。最后他坐在桥洞底下,啃着硬邦邦的馒头,眼泪就下来了,嘴里念叨着“我老了,连血都卖不出去了”。那一刻他不是心疼自己老了,是难受自己再也护不住家里人了。余华没写啥惊天动地的惨事儿,就这么一个小细节,把普通人的难,把那种说不出来的委屈,写得让人鼻子发酸。

可这本书里,也不都是苦。许三观的血里,还藏着一股子笨笨的温柔。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他趁着没人注意,偷偷塞给她一个热红薯,红薯还冒着气,怕她冻着;后来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心里也别扭过,可一乐生病的时候,他还是跑遍了全城找医生,腿都跑肿了;就连卖血换来的钱,他也会特意留几块,给孩子们买块糖吃,看着孩子们含着糖笑,他自己也跟着乐。他不懂啥大道理,也不会说好听的话,他的疼人,都在实实在在的事儿里:在一次次挽起来的袖子里,在一张张皱巴巴的钞票里,在早上熬好的粥里,在晚上掖好的被角里。就像书里写的,“许三观活着的时候,喜欢傍晚坐在门口的门槛上,听村里人道道家常,看看天上的云,日子过得平平常常”。就是这样平常的日子,因为有了这些细碎的暖,再难的坎儿,好像也能迈过去。

读完这本书,我总想起小时候见过的那些长辈。他们跟许三观一样,没什么大本事,一辈子就围着柴米油盐转,遇到事儿了也不吭声,就自己扛着,从来不说苦。他们的爱也不是挂在嘴边的“我爱你”,是早上起来煮好的鸡蛋,是下雨时递过来的伞,是偷偷攒下的钱,塞到你手里说“别省着花”。余华写的是许三观,可又不只是许三观,是千千万万个这样的普通人。他们的日子或许不风光,甚至满是委屈,可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把“家”这个字捂得暖暖的。

再想起许三观,眼前不是那个总去卖血的男人,是一个在日子里摔摔打打,却从来没松开家人的手的父亲、丈夫。他的血流走了,可他对家里人的爱,却留在了那些平常的日子里,留在了孩子们的记忆里。余华用《许三观卖血记》告诉我们,日子或许有很多苦,可只要心里装着人,装着爱,再难的日子也能熬过去;再平凡的人,也能凭着自己的劲儿,成为家里人的靠山。这大概就是这本书最让人忘不了的地方——在血与泪里,能看见人心底的光,能看见日子最真实的样子,不华丽,却特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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