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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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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业主合同管理:注意事项与实施要点
正文: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业主合同管理成为物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业主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更关乎业主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关于业主合同管理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明确合同内容
1. 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合同中应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
2. 合同中应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合同中应包含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承诺,如按时提供服务、维护小区环境等。
二、合同签订程序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
2. 合同签订前,应充分了解业主的需求,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业主利益。
3. 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就合同内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4.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确保合同效力。
三、合同履行与监督
1. 物业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服务质量。
2. 业主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3. 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变更应遵循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包罗万象,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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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点”】
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当业主大会成功设立后,该大会能决定哪些重大事项呢?本期小编就带您一起在民法典中看看这“一点”。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条文释义】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作的规程,是对业主大会宗旨、组织体制、活动方式、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记载的业主自律性文件。
管理规约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规则约定,规定建筑区划内有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等事项,是业主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一些重大事务的共同约定,涉及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具体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并就建筑区划内的一般性日常事务作出决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举能够代表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不遵守管理规约,责任心不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委员予以更换。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主要用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维护等。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予以监督,如何与居民委员会协作,维护好建筑区划内的社会治安等。
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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