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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学校征地申请书》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0-15 19:57

写作《学校征地申请书》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学校征地申请书时应注意事项的作文:
"撰写学校征地申请书的关键注意事项"
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学校征地现象时有发生。无论是为了扩建新校舍、改善教学设施,还是调整区域教育布局,学校征地申请书的撰写都承载着重要的责任。一份严谨、规范、有说服力的申请书,是促成征地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在撰写此类申请书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一、 事实依据要充分,数据准确"
申请书的根基在于真实可靠的事实。必须清晰、准确地阐述征地的具体原因、必要性以及紧迫性。例如,要详细说明学校现有土地的面积、布局、设施状况,以及当前无法满足的学位需求、学生规模增长趋势等。引用的数据,如学生人数、师资配比、现有校舍建筑面积、生均面积等,都应来自官方统计或有据可查的资料,确保经得起推敲和核实。任何夸大其词或虚构事实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申请失败,甚至损害学校的公信力。
"二、 法律法规要明确,政策依据要清晰"
撰写申请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土地征收、教育设施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需要明确指出本次征地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是否属于规划内的教育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或政策文件,可以使申请更具法律效力,表明学校在申请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导读: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申请书,是公民、法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征地拆迁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法定复议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申请的核心法律文书。其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并围绕“为何认为该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进行有力论证。

一、 申请书的首部:当事人与案由信息

此为格式性内容,需准确无误地写明:

1、申请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如为法人,则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全称(如XX市XX区人民政府)、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3、复议请求:明确、具体地写出申请复议的目的。例如:

  •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文号:XXX)”
  • “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强拆XX房屋的行为违法”
  • “请求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作出补偿安置方案”

4、案由:简要概括纠纷性质,如“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二、 事实与理由:论证的核心部分

这是申请书的灵魂,必须逻辑清晰、证据扎实。通常按以下层次展开:

1、陈述基本事实

  • 清晰说明申请人拥有合法权益的房产/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证明等。
  • 简述征地拆迁项目背景及过程。
  • 明确指出被申请人作出的哪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如《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侵犯了您的权益,并列出该文书的名称和文号。

2、详细阐述理由(逐点论证)
这是最关键的部分,需结合事实和法律,具体指出被申请人的行为错在何处。常见理由包括:

  • 主体违法:实施征收的机关无权或越权。
  • 程序违法:未依法进行公告、听证、评估机构选择程序不合法、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等。
  • 依据违法:所依据的文件不合法或违反上位法。
  • 内容违法/明显不当

补偿标准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错误(如面积测算错误、成新率评定错误、遗漏装修补偿等)。

认定事实错误(如将合法建筑认定为违建)。

  • 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合法申请置之不理。

3、引用法律依据
在论述每一个理由时,应尽可能引用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例如《土地管理法》第XX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XX条,以增强说服力。

三、 尾部与附件

1、致送机关:写明接受申请书的行政复议机关的全称(通常是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2、申请人签名/盖章:亲笔签名并捺印(法人则盖章)。

3、申请日期:写明提交申请的日期。

4、附件清单:罗列所有提交的证据材料,这是支持您事实与理由的基础,至关重要: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被复议的行政决定书复印件。
  •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权属证明。
  • 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文件等)。
  • 其他支持性材料(如评估报告、沟通记录等)。

总结

一份高质量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仅是简单陈述不满,更是一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逻辑严密、于法有据的法律论证文件。它需要清晰地指出行政行为的“痛点”,并用证据和法律将其钉牢。对于复杂的征地拆迁案件,强烈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撰写,以大幅提高复议成功的概率。

贵州案例:村民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征地信息却不予答复,法院:违法

在盛廷承办的征拆案件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几乎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为什么要申请信息公开呢?简单地说,就是为了要核实征地拆迁的合法性

一部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够详细,不能全面反映征收项目的情况;一部分公开的信息是有时效的,当被拆迁人委托律师的时候这些信息已经在网站上被撤销了;还有一部分行政机关没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如果不申请信息公开,是无法获知的。如果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对方不予答复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诉讼请求其履行答复职责。

信息公开除了是获得征地相关文件的重要程序,通过信息公开,还可以审查征收程序是否合法、获得的材料可以作为后期诉讼的证据,有助于律师制定诉讼策略,为其他法律程序打下重要的基础。

案情简介

何先生家位于贵州铜仁某县某村。

2020年3月21日,何先生委托盛廷律师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房屋所在地区XX片区建设项目的“征地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用地预审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

2020年3月23日,县自然资源局收到申请后,至今未予答复。

为此,何先生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请求确认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信息公开答复职责违法

庭审信息

案号:铜府行复决字36号

复议机关: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贵州铜仁何先生

被申请人:贵州省铜仁市某县自然资源局(下称“县自然资源局”)

诉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信息公开答复职责违法,并责令限期履行答复职责

代理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渠旺鑫

复议机关观点

2020年3月23日,县自然资源局收到何先生邮寄送达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一直未答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

复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本府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答复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答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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