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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0-15 19:13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签订购房合同转让时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购房合同转让:注意事项全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日益活跃的今天,购房合同转让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为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买卖双方提供了便利。然而,相较于直接的房屋买卖,购房合同转让涉及原买卖双方及新受让方三方,其法律关系更为复杂,潜在风险也相应增加。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转让协议时,必须格外谨慎,注意一系列关键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规避法律风险。
"一、 核心法律关系与主体资格的审查"
首先,必须明确转让的是哪一份购房合同,以及合同项下的法律关系。转让的核心是原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问题。需要审查原合同是否明确、合法,是否存在重大瑕疵,如合同是否已被公证、是否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抵押登记等。其次,要严格审查三方主体的资格。转让人(原合同中的买方或卖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证明其对所转让合同项下的权利拥有合法、清晰的来源。受让方(新买方)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购买能力和资格,且其购买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务必核实所有参与方的身份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二、 原合同条款的清晰确认与理解"
转让协议的签订,本质上是对原购房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江祺 冯亚莉
中介公司精心匹配房源、促成签约,不料买卖双方竟绕过中介私下完成交易,意图逃避中介费。这起典型的“跳单”事件最终闹上法庭。近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中介合同纠纷,给企图耍“小聪明”的违约方上了一课。
蕲春法院
2024年1月,孟某因购房需要找到蕲春某房屋中介公司,郭某因需要出售房屋也找到该房屋中介公司。该中介帮助孟某匹配到郭某的房源,并最终促成孟、郭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买卖双方若绕过中介公司完成交易,需向中介方支付总房价3%的违约金。
然而,合同签订后,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中介费用,绕过中介公司,私下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
经多次沟通无果,某房屋中介公司向蕲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孟某和郭某共同支付中介费及违约金共计41900元。
审理与调解:案件受理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推进。承办法官聚焦中介行业诚信生态,积极组织调解,向原、被告释明“跳单”违背诚信原则及法律后果。
最终,在法官的多次沟通和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当场,卖方郭某支付中介费15000元,买方孟某支付中介费12000元。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孟某与郭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跳单”,即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其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该行为不仅违背契约精神,更直接违反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中介公司依约履行了提供适配房源、促成签订合同等义务,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买卖双方在明知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选择“跳单”,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跳单”行为损害了中介服务的价值,破坏了市场信任基础,还可能面临诉讼风险与经济赔偿。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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