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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0-15 11:48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一篇关于某领导的情人的日记作文,这是一个非常敏感且可能涉及法律和道德风险的话题。在动笔之前,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法律风险 (Legal Risks):" "侵犯隐私权 (Invasion of Privacy):" 如果你的描述基于真实人物和事件,详细描绘其私生活,特别是涉及性行为或敏感细节,可能会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被侵权人有权提起诉讼。 "诽谤与侮辱 (Defamation and Insult):" 如果作文包含虚假信息、恶意中伤或侮辱性语言,可能构成诽谤或侮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传播淫秽色情内容 (Dissemination of Obscene Content):" 过于详细和露骨的性描写可能被视为淫秽色情内容,这在许多地区是非法的。
2. "道德伦理 (Ethical Considerations):" "尊重他人 (Respect for Others):" 即使是虚构,描绘他人的私生活,尤其是涉及不平等地位(如上下级关系)的情感和身体关系,需要极大的道德考量。要避免物化、剥削或恶意描绘任何角色。 "权力关系 (Power Dynamics):" 描述上下级恋情会特别敏感,容易引发关于权力滥用、胁迫、不公以及可能存在的道德问题的讨论。请思考你想要表达什么,以及这种表达
半夜里吴永华翻了个身,他有点儿头疼,伸手想摸一下头,怎奈胳膊好像被什么压着一样,使劲想抽出来,哪知道胳膊一动,立刻感觉旁边有动静。
“我压着你了?”说话的是宋丽萍,长的很漂亮的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
“没有,我有点头疼”吴永华摸了摸头。
“你昨天喝的有点儿多了,我去给你倒杯水”宋丽萍温柔的说。
看着宋丽华去倒水的背影,吴永华回忆起昨天发生的一幕,昨天和朋友聚会,话题有点儿沉重,多喝了两杯,然后不知道谁把宋丽萍叫了过来。
“来,喝口水吧”宋丽萍递给了吴永华。
“昨天晚上我,我”吴永华结结巴巴的说。
“昨天晚上你喝多了,然后很好”宋丽萍说完低下了头。
女人不是吴永华的妻子,只是他的情人。
吴永华今年四十多岁,是个基层的书记。
吴永华的妻子是一名内科的护士长名叫刘晓静,两个人是通过熟人介绍相识,那时候吴永华还不是现在的职位。
婚后的第二年他们三个儿子出生,这个孩子的到来似乎成了吴永华的小福星,他通过选拔考试,一路过关斩将,最后以第一名的优势,顺利成为一名副科级干部。
因为他的文笔好,被县里领导看中,直接借调跟着县里领导当秘书兼职司机。
后来领导调到外省任职,吴永华是个感恩的人,领导的意思他明白,索性直接跟在领导身边,几年后再回来肯定位置会给安排好,工作上是没有了烦恼,可是眼前却有担忧的,他和老婆孩子就成了两地分居,好在吴永华的媳妇儿知书达礼,她说两地分居可以增进感情呢,节假日她可以去,吴永华也可以回家来,吴永华很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好媳妇儿。
家和单位两头跑的日子不知不觉的过了几年。
这天领导叫吴永华去了他办公室“小吴呀,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马上能和老婆孩子团聚了,我给你计划好了,但是具体时间就不告诉你了”。
吴永华高兴的差点儿跳了起来,他想赶紧告诉媳妇儿这个好消息,刚拿出手机号码还没拨出去忽然停住了,吴永华索性想回家一趟,快一个月没有回家了,他向领导请了个假,打算下午回家,第二天早上再回来。
吴永华在回家的路上,高兴的心都要飞出了。
车子停在胡同门口,因为他家是住的老房子,别看是平房,面积可不小,这是吴永华老丈人家的一处老宅,唯一不太方便的就是车子不能停进去。
吴永华锁好车拿着给孩子和媳妇儿买的礼物直接哼着小曲进了院门。
院子里安静的很,很快来到屋外,就在他刚要踏进屋子的时候,屋里传来说话的声音“我们总是这么偷偷摸摸的什么时候是个头,你干脆离婚算了,这样我们就能整天在一起了,你知道我现在越来越离不开你了”。这是个男人的声音。
“我们这样挺好的,几天温存一回,才更有刺激呢,怎么,你厌倦我了,厌倦你就走啊”这个声音是吴永华老婆刘晓静的。
“谁说我厌倦了,……”吴永华再也听不下去了,气的跑出了家门。
他回到车上,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家门口的方向,两个小时候后,家里走出了一个男人。
等男人走近,吴永华仔细看着他,这个男人长的个子很高,戴着一副眼镜,大约看上去比刘晓静还要小。
等男人走远,吴永华下车回到了家。
“呦,老公你回来啦。”刘晓静有些惊讶,但是很快调整好情绪。
“回来了,怕是回来的不是时候”吴永华冰冷的看着宋丽萍。
“说什么呢?晚上吃什么我去买菜”。
“算啦,菜你也别买了,我还要马上回去”。说完他就往外走。
“你怎么了这是?”刘晓静问。
“没怎么”吴永华冷笑了一声。
回到单位后的吴永华直接找了领导。
“你不是明天早上回来吗?怎么没在家休息一晚上?”领导问。
“哦,没有,家里没什么事,孩子也很好,我老婆晚上夜班我就回来了。”吴永华撒了慌。
“领导,我想求您个事,就是我想留在这里,不想调回去”吴永华的话说出来后,领导都有些吃惊了。
“小吴,这可是个好机会,你不想回去?为什么?”
“为了工作,这里我待出了感情,这里的百姓很纯朴,所以我希望留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
“你有这个想法是对的,不过”。
“我想好了,不回去了”。
说完吴永华走出了领导办公室。
半年后,领导又调去了其他地方任职,这次吴永华没再跟着,他在原地当了一个乡镇的领导。
这半年的时间,刘晓静发现吴永华几乎不回家,于是她几次来这里找吴永华,都被吴永华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即使吴永华有几次回家也只是看看孩子,和刘晓静一句话不说,刘晓静心里莫名的想不明白,但是即使这样,她也没想到自己出轨的问题。
在几层工作免不了和百姓打交道多,吴永华在解决一起村名纠纷时认识了一名女代课老师,这个老师就是宋丽萍。
起初是因为宋丽萍所代课的学校因为工资数对不上,宋丽萍找了校领导多次也没有给解决的办法,后来没了办法才去的镇政府咨询,吴永华得知情况后,亲自问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然后很快给出了解决方案,宋丽萍的工资很快打到了工资卡,两人之间也因此变得熟起来。
经过深入的接触,吴永华得知宋丽萍是个离婚的女人,离婚的原因是男方好酒成性,喝醉之后容易家暴,宋丽萍比吴永华小五岁,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宋丽萍每个月给孩子抚养费,又因为宋丽萍离婚后住到了娘家,她的嫂子没少给她白眼,宋丽萍为了不让自己的爸妈为难,每个月还要给嫂子交生活费,再加上给孩子抚养费,所以她的生活比较拮据。
吴永华看宋丽萍是个好女人,为了减轻她的生活压力,吴永华通过认识的朋友又给宋丽萍找了一份兼职,虽然工资不多,但是总能减轻负担,宋丽萍为了感谢吴永华,想请他吃饭,但是吴永华多次拒绝。
那天,宋丽萍到市里学习,最后一天她去了上场,正在看着上场里琳琅满目的东西,忽然一个精致的领带夹一下子映入眼帘。
一看价格,她惊呆了,真贵呀,她摇了摇头,但是转身没有几步,她还是停下来,咬着牙让店员打好包装付款买了下来。
回到家的宋丽萍直接去了镇政府。
正好赶上吴永华急着出去开会的宋丽萍,看着四下没人,把盒子塞到了吴永华手里后低着头走了。
吴永华看着手里的盒子有点儿惊呆,随即他打开了盒子,然后看到了那枚领带夹,吴永华一看也非常的喜欢,非常别致,和他众多的领带夹完全不是一个类型。
吴永华掏出手机,给宋丽萍发去几个字“谢谢你,我很喜欢”。
宋丽萍收到信息后脸莫名的发烫起来。
几天后的周末,吴永华的老婆刘晓静再次打来电话“这个周末你还不回来吗?”。
“不回,工作忙”。
“那我过去找你”。
“不需要,我没时间接待你”。
“你不想我和孩子吗?”
“别拿孩子说事儿,如果没孩子我想我们早就该离婚了,以后我们各自安好,互不打扰,名义上维持夫妻就够了”。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你这么阴阳我,都多长时间了你不见我?”刘晓静明显有些激动。
“多长时间我不见你你也没闲着不是吗?好多话我不想说破”。吴永华的语气也有些愤怒起来。
“你什么意思?”刘晓静此时还不知道那天下午发生的事已经被吴永华发现。
“没什么意思,只是有个时间我这辈子不会忘记”。然后吴永华说完挂断了电话,给刘晓静的手机上发过去一个时间,就是他那天下午回家的那个时间。
刘晓静看到信息后彻底傻了眼,她出轨的事居然被吴永华发现,她彻底瘫坐在沙发上。
而这边的吴永华一肚子的火气却又没地撒,右手拿着手机重重用力撇到床上。
正巧这时候手机响了。
吴永华拿起手机一看是宋丽萍,他用几秒钟调整好情绪,然后接听了电话“吴书记,是我,宋丽萍”。
“丽萍,什么事?”
“今天是周六,我就是问问你回家了吗?如果没回家我想请你吃个便饭,上次我工资的事一直没时间好好的感谢你,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好啊,晚上吧,中午我约了别人”。
“嗯,晚上不见不散,我把时间地点一会儿发你手机上”。
吴永华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宋丽萍的模样,他在想想自己的老婆刘晓静,又联想到那天下午的事,他气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晚上吴永华按照约好的时间地点直接出现在宋丽萍面前。
宋丽萍很客气的起身。
吴永华说“这里不是单位,不用客气,我们就是朋友,你在客气这顿饭可就真的吃不成了”。
就这样宋丽萍和吴永华两个人边吃边聊了起来。
两个互相有心里伤痛的人共同的话题越聊越多,宋丽萍不胜酒力,二两白酒喝下脸颊已然像苹果一样红,为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娇羞,吴永华的眼神惊呆住了,第一次他发现宋丽萍这么美。
借着酒精的威力,吴永华突然抓住了宋丽萍放在桌上的手,宋丽萍吓了一跳,想抽出来躲开,可是吴永华就是不放,宋丽萍不再挣扎,任凭吴永华就这样抓着。
这天晚上,吴永华和宋丽萍都没回去,两个人直接去了市里的宾馆。
早上,吴永华搂着宋丽萍说“你后悔吗?”。
“不后悔”。宋丽萍毫不犹豫的让吴永华很感动。
吴永华不再说什么,因为他知道现在给不了宋丽萍任何承诺,他的婚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结束。
就这样,宋丽萍成了吴永华真正的情人,只要有时间两个人就去约会。
渐渐的,吴永华的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也知道了宋丽萍的存在,他们也劝过吴永华,与其这样还不如离婚娶了宋丽萍,吴永华每每此时都会摇头,他说他在等时间,要等到给孩子一个合适的时间。
宋丽萍从来没有对吴永华说过让他离婚的话题,越是这样吴永华越是觉得宋丽萍是个好女人,他从心里发誓一定会娶她。
我们公司有个阿姨,姓林。
没人叫她林姐,也不叫她名字,都客客气气地喊一声“林姨”。
她不属于任何一个部门,却好像什么都管。
早上她第一个到,把走廊尽头那间最大办公室的窗户推开一条缝,让清晨最新鲜的空气溜进去。然后是烧水,泡茶,茶叶是老板自己带来的,金丝罐子,就放在她手边的柜子里,上了锁。
钥匙在她那。
老板姓陈,我们都叫他陈总。
他来的时候,林姨泡的第一道茶水温正好,不烫嘴,也不凉。
陈总有个胃病的毛病,几十年的老毛病了。林姨的办公桌抽屉里,永远备着好几种胃药,还有一包苏打饼干。
她桌上常年摆着一盆君子兰,养得极好。叶片肥厚,油绿油绿的,像一块块打磨过的碧玉。到了花期,那一簇橙红色的花朵,开得端庄又热烈,给沉闷的办公室添了唯一一抹亮色。
我刚来公司的时候,是个愣头青,什么都不懂。
有一次,陈总在会议上发了火,把策划案摔在桌上,整个会议室鸦雀无声,空气冷得能结出冰来。
我吓得大气不敢出。
散会后,大家灰溜溜地往外走,只有林姨,默不作声地走进去,手里端着一杯新沏的茶。
她没说话,只是把茶杯轻轻放在陈总手边,然后弯腰,把散落一地的文件一张张捡起来,理整齐,放在桌角。
整个过程,她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平静得像一潭深水。
陈总也没看她,只是端起茶杯,吹了吹热气,喝了一口。
他紧绷的肩膀,就那么一点点松弛下来。
后来我才知道,公司里的人,上至副总,下至保洁,都对林姨客气三分。
不是因为她职位高,她没什么职位,名片上印的是“行政专员”。
是因为她是陈总的人。
这个“是”,意味深长。
有老员工喝多了,偷偷告诉我,林姨跟着陈总,快三十年了。
从公司还是个小作坊的时候,她就在了。
那时候,她还是个梳着长辫子的大姑娘,陈总也还是个骑着二八大杠跑业务的小伙子。
“三十年啊……”老员工咂咂嘴,眼神里有同情,有不解,还有一丝说不清的敬佩,“从黑发到白头,图个啥呢?”
是啊,图个啥呢?
陈总有家室。
他的太太我见过一次,在公司的年会上。雍容华贵,戴着鸽子蛋大的钻戒,挽着陈总的胳膊,笑得像个女王。
他们的儿子在国外读书,据说很优秀。
那天的年会,林姨没参加。
她总是不参加这种热闹的场合。
那天她请了假,我后来在菜市场碰到她,她穿着一件蓝色的旧布衫,提着菜篮子,正在跟菜贩子为了一毛钱的差价认真地讲价。
那一刻,她就像一个最普通的家庭主妇,跟那个在公司里沉静从容的林姨,判若两人。
我跟她打招呼,她愣了一下,随即温和地笑了笑。
阳光照在她鬓角的白发上,明晃晃的,有点刺眼。
我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
年会的热闹,觥筹交错,都和她无关。
陈总在台上意气风发地致辞,感谢家人支持的时候,她在这里,为了一根葱,两头蒜,跟人讨价价还。
这算什么呢?
我开始不自觉地观察她。
她的生活极其规律。早上七点到公司,晚上七点走。从不迟到,也从不早退。
她不化妆,不穿鲜艳的衣服,永远是素净的衬衫和长裤。
她的话很少,声音也总是轻轻的,但交代下来的事情,没有一件办不妥的。
公司里的小姑娘们,有时候会聚在一起讨论新出的口红,或者哪个明星的八卦。
林姨从不参与。
她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要么整理文件,要么给她的君子兰浇水、擦叶片。
那盆君子兰,被她照顾得像个孩子。
我问过她,怎么能养得这么好。
她说:“用心就行。”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那盆花,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我总觉得,她看的不是花,是别的什么东西。
是她逝去的青春?还是那段不能宣之于口的感情?
陈总对她,也和对别人不一样。
他会当众斥责副总,会跟销售总监拍桌子,但他从来没对林姨大声说过一句话。
有一次,公司接了个大单子,陈总高兴,请全体员工去一家高级餐厅吃饭。
席间,大家轮流给陈总敬酒。
轮到我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冒汗。
陈总那天喝得有点多,脸颊泛红,但眼神还是锐利的。
他刚要端起酒杯,林姨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手里拿着陈总的保温杯。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保温杯放在陈总手边,又把那杯白酒,不动声色地端走了。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
陈总也愣了一下,看了她一眼,眼神复杂。
最后,他什么也没说,端起保温杯,对我举了举,说:“小王,我以茶代酒,祝你前程似锦。”
我受宠若惊,赶紧喝了。
那顿饭,后来再没人敢给陈总敬酒。
林姨就坐在陈总旁边,给他布菜,提醒他哪些菜不能多吃。
她做得那么自然,那么理所当然。
仿佛她才是那个名正言顺的女主人。
而我们这些外人,才是闯入者。
我越来越好奇,他们之间,到底有过怎样的故事。
是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地在一个男人身后,站成一道没有名字的影子,一站就是三十年。
机会很快就来了。
公司要整理三十年来的所有档案,建立电子数据库。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
那些纸质文件,堆在档案室里,积了厚厚一层灰。
档案室的钥匙,也在林姨那。
这个任务,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我和林姨头上。
因为我年轻,眼神好,打字快。而林姨,是唯一一个能看懂三十年前那些手写单据和会议记录的人。
档案室在办公楼的顶层,一个很少有人去的角落。
一打开门,一股尘封多年的纸张和灰尘的味道扑面而来,呛得我直咳嗽。
林姨却像是回到了自己的领地。
她熟练地打开灯,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
光柱里,无数的尘埃在飞舞,像一群迷路的精灵。
“慢点来,不着急。”她说。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和林姨几乎天天泡在档案室里。
我们把一摞摞的文件搬出来,拂去灰尘,分类,然后我负责扫描录入,她负责核对。
工作很枯燥,但林姨做得很认真。
她能准确地说出每一份合同的来龙去脉,记得清每一个已经离职多年的老员工的名字。
这些陈年的纸张,对我们来说是历史,对她来说,是人生。
有一天下午,我正在埋头录入一份早期的销售报表,听见林姨轻轻“呀”了一声。
我抬起头,看见她手里拿着一张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和一个年轻的女人。
他们站在一辆破旧的二八大杠自行车旁边,笑得灿烂。
男人穿着白衬衫,意气风发。女人梳着两条长长的麻花辫,清纯得像一朵山里的野百合。
是年轻时的陈总和林姨。
“林姨,这是……”我小心翼翼地问。
她没有我,只是用指腹轻轻摩挲着照片上的人影,眼神悠远。
“那时候,他天天骑车带我上下班。”过了很久,她才轻声说,“从城东到城西,要一个多小时呢。”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甜蜜,一丝怅惘。
“那时候真好啊。”她说,“天总是很蓝,日子过得很慢。”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任何安慰的语言,在三十年的光阴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那天下午,她跟我讲了很多过去的事。
她说,她和陈总是同乡,也是高中同学。
陈总家里穷,但人聪明,有股不服输的劲儿。
她那时候是班里的学习委员,经常给他补课。
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好上了。
是那种最纯粹的,拉一拉手都会脸红心跳的感情。
高中毕业,陈总没考上大学,南下闯荡。她考上了本地的师范,毕业后成了一名老师。
他们一直通信。
他的信里,写满了创业的艰辛和对未来的憧憬。
她的信里,是无尽的鼓励和思念。
后来,陈总在外面站稳了脚跟,回来找她。
他想带她走。
可是,她家里不同意。
她父母觉得他是个穷小子,前途未卜。而且,她当时在学校里已经是重点培养的青年教师了,前途一片光明。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那个年代,个人的意愿,总是拗不过家族的安排。
她被家里逼着,嫁给了另一个男人。一个他们认为门当户对的,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男人。
“我抗争过。”林姨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没用。”
结婚那天,她哭了一整晚。
陈总在外面站了一夜。
第二天,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几年后,她收到了他寄来的一封信。
信里说,他也要结婚了。
是生意伙伴的女儿,能帮他。
信的最后,他说:等我。
她把那封信看了无数遍,然后烧掉了。
再后来,她的婚姻走到了尽头。那个男人,有家庭暴力。
她离了婚,净身出户,带着一身的伤,独自生活。
而陈总的公司,越做越大。
她从报纸上,电视上,看着他一步步走向成功。
他成了这个城市里响当当的人物。
他们像是活在了两个世界里的人。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他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穿着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看起来有些憔瘁,眼角有了细纹。
他说:“跟我走吧。”
她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流泪。
那天,她就跟他走了。
她辞掉了教师的工作,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进了他的公司。
她没有要任何名分。
她只是想待在他身边,看着他。
“这一待,就是三十年。”林姨说完,长长地叹了口气。
阳光从窗户斜斜地照进来,落在她花白的头发上,也落在那张老照片上。
照片里的两个人,笑得那么无忧无虑。
谁能想到,他们后来的路,会走得这么辛苦。
“后悔吗?林姨。”我忍不住问。
她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有时候觉得,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好像什么也没抓住。”她顿了顿,又说,“但有时候又觉得,能陪着他,看着他好,也就够了。”
她的君子兰,其实是陈总送的。
公司刚搬到这个办公楼的时候,陈总买了两盆君子兰。
一盆放在自己办公室,一盆给了她。
他说:“君子兰,花语是高洁、宝贵,正合你的气质。”
他还说:“这花不好养,但养好了,能开很多年。”
陈总办公室那盆,不到半年就死了。
而她这盆,一养就是十几年。
每年都开花,一年比一年开得茂盛。
陈总每天早上来,第一件事,就是先到她这里,看一眼那盆花。
有时候会站着看很久。
他们之间,好像已经不需要太多语言。
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足够了。
这种默契,是三十年的光阴沉淀下来的。
档案整理完之后,我和林姨的关系近了很多。
有时候,她会给我带自己做的点心。有时候,我会陪她去花鸟市场,给她的君子D兰买花肥。
我发现,她其实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
她会记得每个节气,会自己酿桂花酒,会做很好吃的腌笃鲜。
只是她的这些生活气息,都被那间沉闷的办公室,和那段沉重的感情,给掩盖了。
她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了陈总一个人身上。
她知道他所有的喜好。
他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他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衬衫,用什么牌子的钢笔。
甚至他开会时习惯性转笔的小动作,她都了如指掌。
而陈总对她的依赖,也超出了我的想象。
有一次,陈总要去外地出差一个星期。
林姨提前一个星期就开始给他准备行李。
从换洗的衣物,到常用的药品,再到他喜欢喝的茶叶,事无巨细。
临走那天,陈总的司机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陈总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走到林姨面前。
他欲言又止。
林姨抬头看着他,笑了笑,说:“放心吧,家里和公司,有我呢。”
她说的“家”,是哪里,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陈总听了她这句话,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眉头舒展开来。
他走了之后,林姨明显地松了口气,但眼神里,又多了几分落寞。
那一个星期,她的话比平时更少了。
她每天都会把陈总的办公室打扫得一尘不染,把他桌上的文件整理得井井有条。
好像他从未离开过一样。
他出差回来那天,是个雨天。
飞机晚点了。
林姨一直等到晚上十点多,公司里的人都走光了,她还坐在那里。
我因为要加班赶一个设计稿,所以也留了下来。
我劝她早点回去。
她说:“他胃不好,回来肯定没吃东西。我给他熬了粥,在保温桶里。”
我看着她,突然觉得,所谓的爱情,可能真的有很多种样子。
有些轰轰烈烈,昭告天下。
有些,则像她这样,润物细无声。
陈总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他一脸疲惫,风尘仆仆。
看到林姨还在,他愣住了。
“你怎么还没走?”
“等你。”林姨站起来,接过他手里的公文包,然后把保温桶递给他,“喝点粥,暖暖胃。”
陈总没说话,只是接过保温桶,打开盖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
办公室里很安静,只听得见窗外的雨声,和他喝粥的声音。
那一刻,我觉得他们就像一对最普通的老夫老妻。
在深夜里,等待着彼此,分享一碗热粥的温暖。
没有甜言蜜语,却有着最深沉的安稳。
我悄悄地退了出去,把空间留给了他们。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不好不坏地过下去。
直到他们都老得走不动了。
可是,生活永远比戏剧更无常。
陈总病了。
毫无征兆地,在一次会议上,突然晕倒了。
救护车呼啸而来,整个公司都乱成了一锅粥。
林姨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
她冲过去,熟练地解开陈总的领带,让他平躺,然后指挥着大家不要围观,保持空气流通。
她的镇定,让慌乱的众人找到了主心骨。
救护车来的时候,陈总的太太和儿子也赶到了。
陈太太哭得梨花带雨,抓着医生的手,语无伦次。
林姨站在人群的外围,远远地看着。
她的脸色,比陈总还要苍白。
她没有哭,甚至没有走近。
她只是站在那里,像一尊雕像。
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她和陈总之间,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那条鸿沟,叫做“名分”。
陈总被送进了医院,诊断结果是突发性脑溢血,很严重。
手术做了十几个小时。
陈太太和他的儿子,还有一众亲戚,守在手术室门口。
林姨没有去。
她不能去。
她没有身份。
她去了,算什么呢?
那一天,她把自己关在陈总的办公室里,一整天都没有出来。
我隔着磨砂玻璃,看到她佝偻的背影,一动不动地坐在陈总的椅子上。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喘不过气。
三十年的陪伴,在这一刻,却连一个在手术室外等待的资格都没有。
这是何等的残忍。
手术很成功,但陈总陷入了深度昏迷。
医生说,能不能醒过来,要看他自己的意志力。
接下来的日子,公司里人心惶惶。
陈总的儿子,一个刚从国外回来的年轻人,开始接手公司的事务。
他叫陈默。
人如其名,沉默寡言,但眼神里透着一股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锐利和成熟。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查公司的账目和人事。
所有人都战战兢兢。
很多人都在猜测,林姨的处境,会变得很艰难。
毕竟,她的存在,对于陈总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也是一根拔不掉的刺。
陈默来了之后,果然第一个就找了林姨。
他把林姨叫进了陈总的办公室。
我当时正在外面整理文件,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办公室的门关着,我什么也听不见。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门开了。
林姨走了出来。
她的脸色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
陈默跟在她身后,表情复杂地看着她的背影。
我赶紧迎上去,小声问:“林姨,你没事吧?”
她对我摇了摇头,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给她的君子兰擦叶子。
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后来我才知道,陈默给了林姨一张支票,数目不小。
他说:“我爸这些年,亏欠了你。这些钱,你拿着,离开这里,找个地方,好好安度晚年吧。”
他的语气,是客气的,也是疏离的。
他是在用钱,来划清界限。
所有人都以为,林姨会拿着钱,体面地离开。
毕竟,她斗不过陈总名正言顺的儿子。
而且,陈总现在昏迷不醒,她留在这里,也没有了任何意义。
可是,她没有。
她把那张支票,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
她对陈默说:“我不要钱。我就在这里,等他醒过来。”
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掷地有声。
陈默愣住了。
他大概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柔弱的女人,会有这么固执的一面。
从那天起,公司里的气氛变得很微妙。
陈默没有再为难林姨,但也没有给她好脸色。
他把林姨手头所有和陈总私人事务相关的工作,都收了回去。
林姨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闲人。
她每天还是照常来上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擦桌子,浇花,看报纸。
她不再进陈总的办公室。
那扇门,对她来说,也关上了。
她变得更沉默了。
有时候,我看到她对着那盆君子兰,一坐就是一下午。
她的背影,在夕阳的余晖里,被拉得很长很长,显得那么孤单。
我知道,她心里苦。
她见不到陈总。
陈太太把医院那边看得死死的,除了直系亲属,谁都不能探视。
林姨每天都会熬一锅汤,装在保温桶里。
然后拜托我,送到医院去。
她说:“你就说是公司的同事,代表大家,去看望陈总的。”
我每次去,都只能把东西交给守在门口的护工。
我见不到陈总,也见不到陈太太。
我不知道,那碗汤,最后有没有到陈总的嘴里。
但我知道,这是林姨唯一能为他做的事情了。
是她的一份念想,一份寄托。
有一次,我送汤去的时候,在医院的走廊里,碰到了陈默。
他看到我手里的保温桶,眼神闪了闪。
“又是她让你送来的?”他问。
我点了点头。
他沉默了片刻,说:“没用的。我妈不会让我爸吃外面的东西。”
我的心一沉。
“那……”
“你拿回去吧。”他说,“以后也别送了。”
他的语气很冷。
我拿着那个依然温热的保温桶,站在原地,觉得手里的东西,有千斤重。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去跟林姨说。
我怕看到她失望的眼神。
那天晚上,我回到公司,林姨还在。
我把保温桶放在她桌上,艰难地开口:“林姨,陈少说……”
她打断了我。
“我知道了。”她说。
她的脸上,没有我想象中的悲伤和失落。
她只是很平静。
平静得让我心疼。
“小王,谢谢你。”她说,“以后不用麻烦你了。”
说完,她打开保温桶,把里面还冒着热气的汤,倒进了洗手间的下水道。
哗啦啦的水声,像是她无声的哭泣。
从那以后,林姨不再熬汤了。
她开始做另一件事。
她开始给陈总写信。
每天一封。
她写得很慢,很认真。
有时候写他俩年轻时候的事,有时候写公司里的琐事,有时候写天气,写她那盆君z子兰又长出了新的叶子。
她把那些信,装在牛皮纸信封里,贴上邮票。
但是她不寄出去。
她只是把它们一封一封地,锁在自己的抽屉里。
我问她为什么。
她说:“等他醒了,给他看。”
她坚信,他一定会醒过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
陈总的病情,没有任何好转。
公司里开始流传一些不好的消息。
说董事会已经在考虑,要罢免陈总的董事长职务了。
陈默为了保住父亲的位置,焦头烂额。
他开始频繁地加班,熬夜。
我看到他好几次,在深夜里,一个人站在陈总的办公室里,抽着烟,看着窗外的夜景。
那个背影,竟然和陈总有几分相似。
有一天深夜,我加完班准备走,看到林姨还没走。
她正在给陈默的办公室,送一杯热茶。
我愣住了。
她看到我,对我笑了笑,说:“他跟他爸一样,一忙起来就不要命,胃也一样不好。”
她的眼神里,有一种我说不出的情绪。
是心疼,也是一种……母性的光辉?
我突然明白了。
在她心里,陈默不仅仅是陈总的儿子。
也是她爱的人的延续。
她把那份无法宣之于口的爱,用另一种方式,延续到了下一代身上。
陈默对林姨的态度,也渐渐地,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他不再那么冷冰冰的。
有时候在走廊上碰到,会主动跟她点点头。
林姨给他送的茶,他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每次都喝完了。
有一次,我看到陈默站在林姨的办公桌前,看着那盆君子兰。
“这花,养了多少年了?”他问。
“快二十年了。”林姨。
“我爸……很喜欢这盆花吧?”
“嗯。”
陈默没有再说话,站了很久才离开。
我感觉,他心里那块坚冰,正在一点点融化。
他开始理解,这个女人和他父亲之间,那段跨越了三十年的感情,或许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不堪。
那不是一场简单的交易。
那里面,有青春,有等待,有辜负,也有相濡以沫。
转机,发生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冬日。
陈总的病情,突然恶化了。
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
消息传来的时候,整个公司都陷入了一片死寂。
陈默第一时间赶去了医院。
林姨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身体抖得像风中的落叶。
她想去,可是她不能。
她连一个可以痛哭的立场都没有。
我走过去,握住她冰冷的手,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小王,”她抓住我的手,力气大得惊人,“你帮我……帮我跟他说句话,好不好?”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
“你说,就说,家里的君子兰开花了,让他回来看看。”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家里的君z子兰开花了,让他回来看看。
这是他们之间的暗号吗?
还是她最后的,卑微的祈求?
我答应了她。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走廊里站满了人。
陈太太已经哭晕过去好几次了。
我找到了陈默。
他站在抢救室门口,背影僵直。
我把林姨的话,一字不差地转告给了他。
他听完,身体震了一下。
他转过头,看着我,眼睛通红。
“君子兰……开花了?”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他沉默了。
周围的哭声,吵嚷声,仿佛都消失了。
世界在那一刻,安静得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过了很久,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震惊的决定。
他走过去,对他的母亲说:“妈,让林姨……过来吧。”
陈太太猛地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你疯了?”
“爸想见她。”陈默的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让他见她最后一面吧。”
那一刻,我看到这个年轻的男人,在一瞬间,真正地长大了。
他放下了怨恨,选择了成全。
成全他父亲最后的心愿,也成全一个女人三十年的等待。
我开车去接林姨。
雪下得很大,整个世界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林姨坐在副驾驶上,一言不发。
她的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小小的,绣着君子兰花样的香囊。
到了医院,陈默在门口等我们。
他看了林姨一眼,眼神复杂,然后侧身,让开了一条路。
林姨走了进去。
她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了刀尖上。
三十年的路,她终于走到了他的病床前。
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我和陈默,还有他的家人,都退到了门外。
我们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我们只知道,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们觉得一个世纪都过去了。
林姨才从里面走出来。
她的脸上,没有眼泪。
她只是很平静,平静得让人害怕。
她走到陈默面前,对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谢谢你。”她说。
然后,她就那么,一步一步地,走出了医院,消失在漫天的风雪里。
三天后,陈总走了。
走得很安详。
葬礼那天,林姨没有出现。
她托我,送去了一个花圈。
花圈的挽联上,没有署名。
只有八个字:
一世情深,一念成痴。
葬礼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司的律师,当着陈总家人的面,宣读了陈总的遗嘱。
遗嘱是陈总在病倒前半年,重新立的。
他把他名下所有的不动产和一半的股权,都留给了他的妻子和儿子。
另外一半的股权,成立了一个信托基金,受益人是公司所有工龄超过十年的老员工。
而他私人账户里的所有现金,以及市中心的一套公寓,他指明,留给林姨。
遗嘱宣读完毕,一片哗然。
谁也没想到,陈总会做出这样的安排。
他给了家人体面和保障,给了老员工一份情义。
也给了林姨,一个迟到了三十年的,交代。
那套公寓,我知道。
那是公司最早的办公地点。
也是当年,陈总和林姨一起,白手起家,打拼事业的地方。
那里,有他们最美好的回忆。
陈默听完遗嘱,什么也没说。
他只是站起来,走到律师面前,签了字。
他接受了这个安排。
我后来问他为什么。
他说:“我爸在抢救室里,最后清醒的那几分钟,只跟我说了一句话。”
“他说,‘别让你林姨,过得太苦’。”
陈默说,他爸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我以前,一直怨恨她,觉得是她破坏了我的家庭。”陈默说,“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他们之间的感情,比我想象的,要深得多。”
“我爸这一辈子,活得很累。他对不起我妈,也对不起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最后,给她们一个安稳的后半生。”
“我作为儿子,能做的,就是尊重他的选择。”
我听完,鼻子一酸。
这个世界上的感情,哪有那么多的对错。
不过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罢了。
林姨接受了那份遗产。
她从公司,办了离职。
走的那天,她把那盆养了快二十年的君子兰,留给了我。
她说:“小王,好好待它。”
我看着她,点了点头。
她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干净了。
桌子上,只留下了一把钥匙。
是陈总办公室的钥匙。
她把它,放在了桌子最显眼的位置。
仿佛是在做一个最后的告别。
告别那个人,也告别这段,困了她半生的感情。
她走的时候,很平静。
没有和任何人告别。
就像她三十年前,悄悄地来。
如今,又悄悄地走。
只是来时,青丝如瀑。
去时,已是白发苍苍。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林姨。
听说,她住进了陈总留给她的那套公寓里。
深居简出,不与人来往。
公司在陈默的带领下,发展得越来越好。
一切,似乎都走上了正轨。
陈总和林姨的故事,也渐渐地,成了公司里一个不再被提起的传说。
只有我,每天看着办公桌上那盆君子兰,还会时常想起那个安静的,固执的女人。
那盆君子兰,被我养得很好。
每年冬天,都会开出灿烂的花。
橙红色的花朵,在冬日的阳光下,像一团温暖的火。
三年后的一个冬天,我因为一个项目,要去城西的老城区,找一位退休的老教授。
地址,恰好就在陈总留给林姨的那套公寓附近。
我处理完公事,鬼使神差地,走到了那栋楼下。
那是一栋很旧的苏式小楼,墙壁上爬满了爬山虎。
我抬头,看到三楼的阳台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花盆。
全是君子兰。
每一盆,都养得郁郁葱葱,生机勃勃。
其中有几盆,正开着花。
在萧瑟的冬日里,显得格外醒目。
我的心,突然就被触动了。
我不知道,是哪一股勇气,让我走上了楼,敲响了那扇门。
开门的,正是林姨。
她比三年前,老了一些。
头发全白了,像冬天的雪。
但她的精神,看起来很好。
穿着一件干净的棉布围裙,身上有淡淡的饭菜香。
她看到我,愣了一下,随即温和地笑了。
“小王,是你啊。快进来。”
她的家,不大,但收拾得一尘不染。
客厅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墨香。
墙上,挂着一幅字。
是陈总的笔迹,我认得。
上面写着:
岁月静好,与君同安。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湿了。
林姨给我倒了杯热茶。
我们坐在阳台的藤椅上,聊着天。
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很舒服。
我告诉她,公司现在很好。
陈默很有能力,也很有担当。
她静静地听着,脸上带着欣慰的笑。
“那就好。”她说。
我问她,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她说:“挺好的。每天养养花,写写字,看看书,心里很安静。”
我看到她旁边的小茶几上,放着一叠厚厚的信纸。
上面是娟秀的字迹。
是她写给陈总的那些信。
“你还在写吗?”我问。
她点了点头。
“习惯了。”她说,“每天不写点什么,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当是,跟他聊聊天吧。”
她拿起一封信,递给我。
“他走了以后,我把以前写的信,都烧了。”她说,“这是新写的。写给他,也写给我自己。”
我打开信。
上面写着:
“老陈,今天天气很好,太阳暖洋洋的。阳台上的君子兰,又开了一拨。你总说我养花比养孩子还有耐心,其实哪是耐心,不过是心里有个念想罢了。
这些年,我时常会想,如果当初,我们都勇敢一点,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但人生,哪有那么多如果。
我们都尽力了。
你给了我你能给的全部,我陪了你我能陪的半生。
也算,不负相遇了。
如今,你走了,我也老了。
剩下的日子,我会带着你的那份,好好活。
把我们没能一起看的风景,都看一遍。
把我们没能一起吃的饭,都尝一尝。
你放心,我不会过得太苦。
因为我知道,无论在哪里,你都会看着我。
就像这满屋的君子D兰,就像这冬日的暖阳。
一直都在。
勿念。”
我看完信,早已泪流满面。
我抬头看她。
她正微笑着,看着阳台外面的天空。
阳光照在她满是皱纹的脸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
她的眼神,是那么的平和,那么的通透。
那一刻,我突然懂了。
她不是在等待,也不是在怀念。
她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在和那段长达三十年的感情,做最后的和解。
她把他,种在了心里。
种成了一盆盆的君子兰,种成了这岁月里的,一饭一蔬,一笔一墨。
他们没有名分,没有结局。
但他们,用一生的时间,完成了一场,只有他们自己懂的,地老天荒。
离开林姨家的时候,夕阳正要落山。
金色的余晖,洒满了整个城市。
我回头,看到她站在阳台上,对我挥着手。
她的身后,是满室的君子兰,和那副“岁月静好,与君同安”的字。
我突然觉得,这个故事,或许并没有那么悲伤。
爱有很多种形式。
能相守到老,固然是福气。
若不能,那便把思念,刻进骨子里,融入生命里。
只要你活在他的心里,他活在你的生命里。
那么,无论生死,无论别离。
你们,就永远在一起。
从黑发,到白头。
从今生,到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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